淮北市楼顶铺光伏屋面承重安全报告验证中心
一、淮北市楼顶铺光伏屋面承重安全报告,屋面荷载证明检测鉴定一般过程:
(1)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性、建筑面积、总层数、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2检测时应确保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3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应按已制定好的检测方案进行,根据区分重点与一般部位和随机抽样等原则布置好检测的构件和相应测区。当现场检测条件不能完全按照已制定好的方案进行时,应修改检测方案;但该修改检测方案应等到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委托方的认可。现场检测其他注意事项为:
(1)检测的原始记录,应记录在**记录纸上,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
(2)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并妥善保存。
(3)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检测。
(4)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的损伤。修补后的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5)建筑结构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应提出相应的检测报告。
二、淮北市楼顶铺光伏屋面承重安全报告,主体结构质量的检测方法:
2.1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程的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内容主要是抽查程主体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和钢筋的数量及位置,还有工程施工中的砼回弹、砌体、砂浆、钻芯、测砼强度等等。
2.2质量检测的方法手段
在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中,监督实体的检测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工作具有随机性,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样本空间的确定上应该处于相关规范的要求以内,应当具有实体的针对性。监督人员或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除了结构外观、尺寸检测以外,其他的实体检测均应**相应的检测方案,并告知施工、监督站;在采取可能会影响结构质量的局部破损检测时还应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由监督机构进行的检测应由监督小组或监督机构相关部门**方案;如已委托给*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则应由*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方案,并经质量监督站。
监督实体检测的检测目的不同于质量验收。监督实体检测是随机的抽查工作,一定要明确检测目的,运用操作简便、科学合理的手段进行检测。在通常情况下选择可以在现场独立操作的监督小组的质量检测方法。如若不能展开检测或者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还可以采用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度*高的检测。在常规检测中,对于存在质量疑义的构件和无法通过现场质量检测的构件,应当对有问题构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部位检测,达到科学反应实际情况的目的,不可以任意扩大范围。
2.3抽样检测的主要原则
程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要求科学合理地对构件质量进行判断,其关键就在合理的选择抽样数量。抽样检测的基本原则是结构检测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的构件,根据监测目的不同可以分类确定抽样空间。
2.3.1根据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作出抽查规划,进行一般质量行为的抽查。
不同的级别区分方式不同:级可按结构类型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二级可按构件类型分为梁、柱、墙三类;*三级可按材料类型划分。通过检测方案确定检测方法,尽量让监督小组独立完成的检测方案,若是监督小组不能完成的方案,则应该由*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3.2依据检测的类别和所选择的检测批的容量来确定样本容量,进行抽查有异议的构件。不但监督机构应该对构件进行抽查,现场的责任单位也应通过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来论证有疑义的构件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督机构的抽检不应**总抽检数的10%,第三方委托抽检的检验方案必须交由监督机构审核,监督机构有权对方案进行修改。
三、淮北市楼顶铺光伏屋面承重安全报告,屋面混凝土结构楼板存在问题:
1、用于屋面板施工的砼的配合比与试验室试配要求可能不一致,施工前施工单位可能没有进行现场坍落度检查,造成浇筑后混凝土早期和后期强度不足,砼自身松散、不密实,从而不能达到结构自防水的设计要求;
2、在屋面板结构砼施工中可能没有按要求进行浇筑和振捣,或者施工工艺顺序倒置、不合理,这同样会造成砼自身的松散和不密实;
3、砼浇筑完成后,后期养护不到位或没有养护或养护时间不够;
4、可能是砼初期强度未达到设计规定要求,砼表面提前堆放重物或上人,或结构板下部模板支撑不实,或被提前拆除,这些都会使结构砼早期受到扰动,受扰动的结构楼板出现裂缝而终导致渗漏现象发生。
是、淮北市楼顶铺光伏屋面承重安全报告,屋顶光伏有关事项:
1、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建筑物使用功能、立面要求、区域气候条件和设备安装等条件,为用户提供性能稳定、安全节能、经济适用和便于清洁维护的光伏系统。
2、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3、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规定的相应资质。
4、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有完整的设计文件。系统各组成部件质量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系统中主要部件(电池板、支架等)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5年。
5、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文件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方可开始施工。